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實體法和程序法有什麽區別?

實體法和程序法有什麽區別?

法律分析:

保全執行案件:民事執行中被執行人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民事保險案件:民事訴訟中原告申請財產保全的案件;兩者的區別:性質不同。民事案件主要是民事權利義務糾紛,是人民內部矛盾。適用的實體法不同。適用的程序法不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二條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護無辜者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和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的統壹、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順利進行。

第三條人民法院根據憲法、法律和NPC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設立。

第四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

第五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在適用法律上壹律平等。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允許有超越法律的特權,任何形式的歧視都是被禁止的。

第六條人民法院堅持司法公正,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遵守法定程序,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尊重和保障人權。

  • 上一篇:車位被占的合法處理方式是什麽?
  • 下一篇:研究生院評論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