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條,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制定並執行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倡導餐飲服務提供者公開加工過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來源等信息。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在加工過程中檢驗待加工的食品和原料,發現有本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規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