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 gt第九十七條本法施行前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在本法施行之日已經存在的,應當繼續履行。
當妳與妳的公司簽訂合同時,妳按& gt根據法律的溯及力理論,法律壹般沒有溯及力。法律需要溯及力的,應當在法律中明確。第97條的規定是回答勞動合同法哪些規定具有溯及力,哪些不具有溯及力。
1994勞動法通過至今已有十余年,我國現行勞動合同制度正式確立。在此之前,企業已經普遍實行勞動合同制。《勞動合同法》進壹步完善了當時的勞動合同制度。《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以前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理,是《勞動合同法》必須回答的問題。本條規定是為了解決勞動合同法生效後,以前的勞動合同如何處理的問題。如何連接相關系統。
《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6月1日生效。根據法律壹般不溯及既往的理論,本法施行前依法訂立並在本法施行之日已經存在的勞動合同應當有效,應當繼續履行。這樣新法實施就不會形成,所有勞動者都需要與用人單位重新簽訂勞動合同,避免勞動關系出現大的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