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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會治理現代化面臨的問題

201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總目標的確立,為下壹階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改革開放指明了方向。著力在理論上推進省級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國家治理體系大棋局中當好“排頭兵”,創造更多走在全國前列的實踐成果,是省委十三屆七次全會確定的重要任務。對此,迫切需要正視並尋求有效措施推進省級治理現代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條* *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就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處罰進行陳述、申辯;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公職人員有兩個以上違法行為的,分別決定行政處罰。應當給予兩種以上行政處分的,實行最重的行政處分;應當給予多項相同行政處分的撤職以下處分,行政處分期限可以在壹個以上行政處分期限和多個以下行政處分期限之和內確定,但最長期限不得超過4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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