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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法律條款

法律分析:如果按照刑法的規定處罰賭徒,這些財產可以沒收。對扣押的賭資和非法賭博收入,應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並按規定出具合法手續。對查獲的賭博工具和銷售的具有賭博功能的遊戲機,依法予以銷毀。嚴禁截留、私分或以其他方式挪用違規者的賭資、賭具、非法賭博收入及其他財產。違者,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聚眾賭博或者以營利為目的進行賭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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