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觀真實性,為了保證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對方壹般不予認可,需要到公證處對電子證據進行保全後才能認可;
2.證據關聯性,是指作為證據的事實不僅是客觀存在的,而且錄音錄像等電子證據必須與案件中待查明的事實有邏輯關聯,才能說明案件事實;
3.證據的合法性,必須由當事人按照法定程序提供,在非私人場所合法取得,或者由法定機關、法定人員按照法定程序調查、收集、審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能夠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及其種類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壹)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鑒定、調查、實驗記錄;
(八)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