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雙減是指進壹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作業和校外培訓負擔。首先是源頭治理。充分發揮學校的主陣地作用,盡可能堅持教學,努力提高教學質量、作業管理水平和課後服務水平,讓學生更好地學習和回歸校園,在校內“吃好”,減少參加校外培訓的需要。二是系統治理。不僅註重作業和校外培訓,還在加強課後服務、減輕考試壓力、提升質量評價、營造良好生態等方面做出安排,系統推進全鏈條“雙減”工作。三是綜合治理。建立“雙減”工作專項協調機制,加強跨部門統籌,集中組織開展專項治理行動,形成有效的工作合力,統籌學校、社會、家庭的力量,形成三位壹體的教育格局。四是依法執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條民辦學校具有與公辦學校同等的法律地位,國家保障民辦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國家保護民辦學校的舉辦者、校長、教職工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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