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欺詐風險:客戶為達到融資目的,通過偽造、變造發票或構建無真實貿易背景的虛假合同獲取資金;
b)違約風險:買方企業超過規定信用期付款,使保理商無法及時收回融資款;
c)壞賬風險:賣方企業的應收賬款不能按發生額收回,轉化為保理商的壞賬風險。
法律風險:
a)應收賬款的合法性:即債權是否合法有效。如果保理商接受法律明文規定不能轉讓的應收賬款,將面臨法律風險;
b)合同缺陷風險:如果買賣雙方存在履約缺陷,很可能發生貿易糾紛。如果保理商陷入此類糾紛,肯定會對保理融資的安全回收產生負面影響;
c)轉讓風險:因保理商未按法律規定的“應收賬款轉讓通知”方式操作而導致的法律風險。
操作風險:指業務發生過程中可能發生的風險,主要包括六個方面:
a)盡職調查階段:在客戶和應收賬款的選擇上保理有缺陷的應收賬款,缺乏對雙方貿易背景真實性的調查;
b)操作設計階段:在簽署保理協議的過程中,由於內容不完善、條款不完整以及協議不受法律保護,在具體操作和後續執行中存在困難;
c)貸款管理階段:對於轉來的增值稅發票、業務合同、提單等單據,因經辦人員審核單據不仔細,導致虛假單據真融資等違規行為;
d)貸後回收階段:保理商向客戶提供融資後,經辦人員疏於對賣方應收賬款回收的監管,使得客戶將款項挪作他用,保理商將很難收回融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