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稅種* * *包括17,具體如下: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
2.所得稅類: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3.房產稅類:房產稅、契稅、車船使用稅;
4.行為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船舶噸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
5.資源稅:資源稅、煙草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環境保護稅。
構成壹個稅種的主要因素是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目、稅率、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繳納方式、減免稅、違法處理。不同的征稅對象和納稅人是區分壹個稅種與另壹個稅種的主要標誌,也往往是稅種名稱的由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第五條國務院稅務機關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地方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稅收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