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郵政快遞行業管理規定:
1,“血”屬於液體,具有生化性,妨礙公共衛生。
2.不屬於國家郵政總局指定的普通快遞物品許可範圍。
3.特殊用途和特殊批準的物品不受此限,但需要由專門的郵政部門運輸和投遞。
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物品主要包括:
1,各種武器,彈藥,各種爆炸材料。各種易燃材料,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各種腐蝕性物質。各種放射性元素和容器。各種烈性毒藥。各種麻醉藥品。各種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各種對公眾健康有害的物品。
2、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和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明確禁止流通、寄遞或者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和偽造的貨幣、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3、包裝不當,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汙染或損壞其他運送部件、設備和其他物品。寄遞國家(地區)禁止寄遞的進口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