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司法協助的對象和條件

司法協助的對象和條件

法律解析: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向當地法院申請司法救助:1,追索贍養費、扶養費、護理費、撫恤金;2、追索養老、社會保險、勞動報酬和生活確有困難的;3、為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工傷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醫療費和物質賠償,本人確有困難的;4.孤寡老人、孤兒或生活困難的農村“五保”人員;5.沒有固定生活來源的殘疾人;6、國家規定的優撫對象,生活困難的;7、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領取失業救濟金,無其他收入,生活困難的;8.因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難,正在接受國家救濟或者家庭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9.起訴行政機關違法要求農民履行義務,生活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條例》第十四條。公民就本條例第十條所列事項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按照下列規定提出申請:

(壹)請求國家賠償,向賠償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二)請求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應當向提供社會保險金、最低生活保障金、撫恤金、救濟金的義務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三)請求支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五)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向被申請人居住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技巧

以上回答僅針對目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請慎重參考!

如果妳對這個問題還有疑問,建議妳整理相關資料,與專業人士詳細溝通。

  • 上一篇:數據安全法是國家提出的
  • 下一篇: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考試大綱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