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司法局的職能是什麽?

司法局的職能是什麽?

司法局的主要職能是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編制本市司法行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主要功能如下:

1,負責組織指導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

2、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負責管理全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和公證員的改革與發展,提出實施措施。

4、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境)設立的外國律師;監督和指導這個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5、指導和管理全市司法鑒定為社會服務。

6.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

7、負責全市國家司法考試。

擴展數據

司法局業務處室:

1,辦公室,法律部,研究室,法制宣傳部。

2、法律管理部、公共管理部、基層部、司法考試部。

3.財務部、法律援助部、審計部和行政部。

4.組織部、人事警察部、宣教部、老幹部部部。

5.紀律委員會(監察室)。

百度百科-司法局

  • 上一篇:雙平臺直播違法嗎?
  • 下一篇:私設加油站是什麽罪?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