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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公證處收費是國家規定的嗎?

根據《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的通知》第十四條,公證服務收費由國家和省統壹規定,各地不得越權審批和調整收費。

公證機構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違反規定收費的,由價格主管部門查處。各收費單位應向當地物價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實行亮證收費,並向社會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

擴展數據:

關於公證服務收費相關要求的規定:

1,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國籍、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未受過刑事處罰等證明。80元。

2、常年公證的法律顧問,費用由雙方協商。現場公證,每件30-50元。非訴訟代理,收費200-400元。參與經濟談判,收費500-1000元。

3.準備公民公證相關法律文書,每份收費30-60元。代寫經濟公證相關法律文書,每份收費50-100元。民事公證事項相關法律文書修改費每份30-50元。經濟公證事項相關法律文書修改費每份50-70元。

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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