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傷後私下簽訂的賠償協議合法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2.如果任何壹方;如果認為簽訂補償協議時存在重大誤解,明顯顯失公平的,或者采取欺詐、脅迫手段的,可以起訴要求撤銷補償協議,法院將根據規定重新判決。
3.和解補償協議屬於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不違反法律規定。依法成立的協議受法律保護。補償協議生效後,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