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銀行擔任基金托管人的,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基金托管人,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作為基金托管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凈資產和風險控制指標符合相關規定;
2.設立專門的基金托管部門;
3.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專職人員達到法定人數;
4.有安全保管基金財產的條件;
5.具有安全高效的清算和交割系統;
6.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基金托管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非公開發行基金應當向合格投資者募集,合格投資者累計人數不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的具體標準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制定。
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非公開發行基金由基金托管人管理。擔任非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向基金業協會辦理登記手續,提交基本信息。
重慶市墊江縣人大常委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