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尚未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的地區,事業單位包括公立醫院的工作人員不繳納養老保險,其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當他們退休時,將根據他們的工資和服務年限支付工資。
在已經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的地區,公立醫院養老保險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政策等與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完全不同。覆蓋面不同,繳費和養老金支付方式也完全不同。
按照現在的政策,不壹樣,養老金完全不壹樣。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壹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和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應當退休: (壹)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這壹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繳費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