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未經本人同意進行錄音並不違法,但如果偷窺、偷拍、竊聽、傳播他人隱私,則會受到行政處罰,壹般是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會被拘留五至十天。任何涉嫌侵權的人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並賠禮道歉。如果通話涉及隱私,對方擅自錄音並在網上發布,其行為是違法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民事權利。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無論什麽證據,包括擅自錄音,都不得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式取得,否則將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開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