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方擅自轉讓夫妻共同財產的措施: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擅自轉讓夫妻共同財產的,另壹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2)離婚時,壹方擅自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3)離婚後,發現壹方在離婚前擅自轉移夫妻財產的,可以請求法院重新分割夫妻財產。
如果沒有提起訴訟或者提起離婚訴訟,發現對方已經轉移財產,可以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具體來說:
(1)緊急情況下,未轉移財產的壹方可以在提起訴訟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起訴前法院受理財產保全申請,決定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應當立即執行。此時記得在采取保全措施後15日內提起訴訟,否則法院將解除財產保全。(2)提起訴訟前,需要提供有擔保的財產。如果不提供擔保,法院會駁回財產保全申請,這就給對方轉移財產創造了機會和機會。(3)必須有證據證明對方已轉移離婚財產,否則申請財產保全不準確的,申請人應當賠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受的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2條* * *夫妻壹方隱瞞、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壹方財產的,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壹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