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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怎麽算?

傷殘賠償金或者死亡賠償金的計算標準,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結合受害人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主要收入來源等因素確定。

在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時,被害人是農村居民但經常居住地在城鎮,被扶養人經常居住地也在城鎮的,還應當按照上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生活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表示,第十六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擴展數據:

受害者的城鄉定位標準:

1.受害者是農村居民,在城鎮有慣常住所。在城鎮工作、生活、學習壹年以上的,適用城鎮居民標準。

例如,下列條件適用於城市居民標準:

(1)我雖然沒有經濟來源,但和配偶、子女住在鎮上;

(二)隨父母生活的未成年人,其父母經常居住在城鎮的;

(3)具有農村戶口的未成年人在城鎮上學、生活。

2.受害人是農村居民,其集體土地被國家征收或者其承包的集體土地被國家征收,使其不能以農業為主要生活來源的,適用城鎮居民標準。

3、從城鎮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退休後返回農村生活,定期從單位領取退休工資的,適用城鎮居民標準。

4.如果被害人的戶籍地從農村縣變更為市區,仍在原戶籍地居住和工作。主要收入來源為農業收入,消費水平與普通農民基本相同,適用農村居民標準。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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