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學法學院歷史悠久。她成立於1903,原名“官庫”,又稱官庫。1905四川總督梁在原官學基礎上創辦四川政法學堂。1912四川政法學校發展為四川政法學校;1914更名為四川公共政法學院;1927,四川公共政法學院與四川公共外國語學院、四川公共農學院、四川公共工業學院、四川公共漢語學院共同組建為公立四川大學。1931年,公立四川大學、國立成都大學、國立成都師範大學合並組建國立四川大學。1933國立四川大學由文學院、理學院和法律學院組成,其中包括法律學院、政治學院和經濟學院。這壹時期的法學院學生包括當時司法行政部委托培養法官的司法團,共有1000名學生。這時候的法律系有壹大批留日和歐美的教授,如刑法學的謝、趙念非;攻擊民商法的有錢昌、朱、胡、寧;憲法行政法的胡公賢;國際法劉石川;土地法的於群宗;程序法的龍守榮;楊等。法院組織法,並在原有法律課程的基礎上增加了親屬法、海商法、繼承法、公司法、票據法、執行法、破產法、土地法等新課程,出版了壹系列有影響的法律著作。
四川大學法學院現設有法律系和人口研究所。根據教學需要,設有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刑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等教研室。本科專業是法學,研究生有刑法、訴訟法、民商法、人口學、憲法學、行政法。經濟法,法理學碩士和法學碩士,訴訟法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