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題目中描述的情況來看,這四對情侶觸犯了刑法中的聚眾淫亂罪,應該受到處罰。聚眾淫亂罪有客觀要件,不可或缺。即三人或三人以上在同壹房間或公共場合發生性關系。
嗯,就題目表達的情況來看。這四對夫妻應當在酒店房間內以三人以上的形式相互發生性關系,構成聚眾奸淫罪。而如果這四對情侶在自己的房間裏以壹男壹女的狀態做愛。應該只是通奸。
在中國,1997年刑法廢除了通奸罪。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並沒有明確禁止通奸的法律。如果法律沒有明文禁止,是可以的!所以通奸既不違法也不犯罪。
所以這個事件也要根據其人員的行為有沒有觸犯法律來定性。如果這四對夫妻的行為只是壹次普通的通奸。自然,因為他們的行為沒有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法律自然不應該處罰他們。而如果他們的行為已經涉嫌觸犯聚眾淫亂罪。那麽法律對他們的懲罰自然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