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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申請書的保全書寫方法

法律分析: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職務和住址)。

被調查人:×××(寫明姓名、性別、年齡、國籍、籍貫、職業或工作單位、職務和住址)

請求:請求人民法院對被申請人的下列財產進行訴訟保全:

申請人提供以下擔保:

我特此申請。

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x年x月x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壹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壹審民事案件:

(壹)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地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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