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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命是非法獲利嗎?

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不是非法獲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傳授星象、風水、相面、掌相、占蔔等迷信活動,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算命、風水、占蔔等玄學是迷信活動的壹種,通過欺詐、敲詐等手段謀取不正當利益。

雖然國家通過法律法規對神秘活動進行了界定,但算命等類似行業的發展並沒有被完全禁止,這也是基於傳統文化和社會需求。只有遵守行業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堅持正規、專業、誠信的原則,算命行業才能更好地滿足社會需求,為促進文化傳承和社會和諧做出貢獻。

算命的起源

相傳算命起源於伏羲,算命最初叫占蔔。“算命”只是壹個流行的名字。伏羲在洛陽老馬身上看到圖案,受到啟發。他根據圖案的正反變化畫出了陰陽八卦。後來,周文王“季昌”被商紂王軟禁,他百無聊賴。他改進了伏羲的八卦,司馬遷在《報任安》壹書中寫道

先天八卦,由伏羲創立,用於測量天文和時間,可以測量天象、氣候變化等現象。然而,在周文王的時代,人們不僅想知道天象和氣候,還想知道自己的命運和未來事件。所以文王創立的後天八卦被用來衡量壹個人壹生的命運變化。現在,算命通常被稱為文王創造的後天八卦。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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