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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快兩年了,對方威脅說可以把東西要回來。我收回它們違法嗎?

如果妳拖欠快兩年了,就算對方說讓妳收回,也沒必要。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對方資產會在訴訟中保全,不用自己解決。法院將依法作出判決。

法律分析

當事人不必自行解決。如果是做安裝部分的,可以拿回去,但是拿回去要面對很多問題。拿回來的東西不值錢,賣不出去,還要拿人工。如果拆除已完成的工程,而且是自行拆除,不可能放心索要工程款,也沒有法律途徑確認已完成的工程量;拆除的東西不能影響建築物的正常使用,不能造成安全隱患。如果事故責任者或者當事人本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勝訴後,對方拒不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法院受理強制執行後,將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出境、記入征信系統、通過媒體發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有能力拒不執行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帶上相關證明材料,去勞動局、建委、派出所、政府備案,或者去法院立案,申請訴訟保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807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要求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約定折價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拍賣該工程,但根據建設工程性質不宜折價或者拍賣的除外。建設工程折價或者拍賣價款應當優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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