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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損害賠償的法律規定

損害賠償的法律規定包括:

1,全額賠償原則,即侵權人因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賠償責任的大小應以其侵權行為造成的實際損失為準,全部賠償;

2.有限賠償原則主要適用於壹些特殊的侵權損害賠償;

3.懲罰性賠償原則主要適用於侵犯知識產權和產品責任;

4.公平原則是指在確定侵權損害賠償範圍時,應當考慮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因素,使賠償責任的確定更加公正、公平。

損害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侵害他人權利或合法利益的侵害行為本身;

2.對他人財產或人身權益造成的不良影響包括財產損害和非財產損害,非財產損害包括人身損害和精神損害;

3、各種現象引起與引起的關系。侵權法上的因果關系包括責任成立的因果關系和責任範圍的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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