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條例是阻止疫情在新冠肺炎蔓延的重要措施,也是廣大市民應盡的義務。對不按規定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不如實報告個人行程,造成傳染病傳播或嚴重傳播風險,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嚴肅追究法律責任。
太原市流行病防治辦公室健康提示:
15年4月0時至24時,* * *報告本地新增病例3867例,本地無癥狀感染20813例,涉及2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為構築“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堅強防線,盡快阻斷疫情蔓延,市疫情防控辦健康提示:社區(村)、法人單位要加大對14天內曾在省外居住人員的排查力度,按要求嚴格落實分類控制措施。
對7天內曾返回(到達)重點疫情相關地區的人員和14天內曾在中高風險地區居住的人員,實行點對點接收,按照“補齊”原則實施“14+7”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參考以上內容?人民政府-山西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太原市疫情防控辦公室發布健康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