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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墅花園劃界之爭

1,非法占用耕地的房屋;2.房屋宅基地面積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對超過的面積無法確權的;3.不符合規劃,未經批準建設的房屋;4、有爭議的宅基地建設房屋;5.城鎮居民在農村違反規定購買的宅基地和房屋;6.開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五條本部分調整因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而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二百零六條國家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所有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二百零七條國家的、集體的、私人的財產權利和其他權利人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法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法交付。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統壹登記的範圍、登記機構和登記方式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壹十壹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登記事項的不同,提供權屬證書、房地產界址、面積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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