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口供的主要規定是什麽?
1,口供的規定主要包括:
(1)犯罪分子自首可以從輕處罰;
(二)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減輕處罰;
(三)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視為自首;
(四)犯罪後坦白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處罰。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
犯罪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了特別嚴重的後果,可以減輕處罰。
二、故意殺人罪怎麽坦白?
故意殺人致人死亡,且犯罪分子有坦白情節的,是法定減輕處罰。法院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量刑,但壹般會判死刑。自首是指犯罪後主動投案,向公安、司法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行為。我國刑法規定,對於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應當視為自首。現在也指主動如實承認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