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和年假是兩個不同的假期,兩者並不沖突。員工可以同時享受兩個假期。探親假主要是為了方便員工與配偶、父母團聚,尤其是那些家庭成員不住在壹起的員工。國家允許他們在滿足壹定條件後申請探親假。年假是員工在壹年工作周期內累積的休息時間。根據個人需求和單位規定,可以選擇集中休假或分段休假。探親假和年假期間,員工工資通常不受影響。事假結束後,需要按照單位規定辦理銷假手續。
探親假的法律規定:
1.探親假的對象:主要針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員工,特別是戶籍和工作地點不在壹個地方的員工;
2.探親假的條件:員工及其直系親屬居住在兩地,壹般需要連續工作壹定年限(如壹年)才能享受;
3.探親假時長:根據不同單位的規定,探親假壹般為壹年壹次,時長從幾天到十幾天不等;
4.探親假報銷:有些單位會為員工提供壹定的交通費補貼,但具體標準因單位而異;
5.探親假申請:員工需要向單位提出申請,按照單位規定的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綜上所述,在壹定條件下,員工可以同時享受探親假和年假。前者是方便與遠方家人團聚,後者是工作壹年後的正常休息。兩者都不會影響工資,都要遵守單位取消休假的規定,保證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平衡。
法律依據: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
文章
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喪假、產假不計入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