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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唐的政治、經濟、軍事制度有哪些變化?

政治上,唐律分為法、令、體、式四種。法律是刑法典;秩序是指國家對各種制度作出的具體規定(如“戶令”);案例匯編是對法規和禁令的補充修正;類型是行政法規(如“水利部”)。

唐朝沿襲隋朝制定的三省六部制度。主要機構有三省、六部、壹站、五所監獄和九所寺廟。三省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

經濟上,唐代農業生產工具有了新的進步。屈原賦出現於唐代。還有新的灌溉工具,如水車和平底船。初唐時期,僅記載的重要水利工程就有160多項。其中比較著名的有魚梁渠、姜堰湖、鏡湖。

唐代手工業分為官營和私營。工部是官辦手工業最重要的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的機構有少府監、總監、軍器監。少府監掌管精美的手工藝品;將負責土建工程的施工;軍事裝備主管負責武器的建造。監管下有部門,監管下有車間。此外,還有鑄錢主管和冶金主管。唐朝的手工業有了很大的發展,商業也比前代發達。手工業的進步對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起著有益的作用。商業的發展刺激了工業的進步,加強了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系。

唐朝建立後,迅速出臺了自己的造幣政策。武德四年(621),七月,“廢五銖錢,用開元鮑彤錢,直徑八分,重二銖四分。十篇文章重壹兩,壹千篇文章重六磅四盎司。”確立了國家鑄幣局的法定貨幣地位。

軍事上:軍事力量強大是唐朝的壹個顯著特點。唐朝統壹中國,隋末軍閥割據。唐太宗和執政時,先後征服了東西突厥、薛延陀、高昌、高句麗、百濟等國,並在白村江之戰中擊敗了日軍援軍,招募了洪、鐵勒、石維、契丹等民族為作戰。當時唐朝在亞洲的軍事制度、經濟和科技優勢是這些成就的基礎。-常識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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