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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崗教師考試內容

特崗教師考試內容包括:教育綜合知識、公共事務基礎知識、學科專業知識、教育理論知識、綜合應用能力,有些地方還會參加職業能力定向測試。

面試考試講的是講課,答辯,試講。

往年各地試卷涉及的題型有以下幾種:1,客觀題: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2.主觀題:填空、名詞解釋、簡答、案例分析、寫作。

申請特崗教師的條件是:

1,符合招聘崗位要求,應符合《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符合新時期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標準要求,無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2.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受疫情影響,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憑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或筆試成績——NTCE成績,申請招聘特崗教師。嚴格“持證上崗”,所有考生必須取得教師資格證後才能辦理錄用手續。

3、以普通高校畢業生及以上為主,鼓勵本科師範畢業生報考,可適當招收高等師範專科畢業生。

4、年齡不超過3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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