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企業或用人單位在錄用員工時都會與員工簽訂正式合同,因為正式合同在出現糾紛時會產生法律效力,口頭辭職也有壹定的法律收益,但口頭辭職帶來的法律收益遠遠強於不寫辭職申請帶來的收益。
第壹,口頭離職,不寫離職申請,是可行的。壹般企業,只要口頭離職就可以終止人事關系,但在壹些大企業,口頭離職是不夠的。因為口頭辭職必須在30天前提出,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公司的利益,而且30天後,即使員工不寫辭職申請,自己和公司的關系也自動解除。
第二,口頭辭職必須得到公司的認可才能實施。如果只是口頭提出辭職申請,那麽員工必須得到公司人事部門的同意。只有這樣,口頭辭職才有法律效益。如果公司人事部門不同意這樣做,那麽員工可以通過寫辭職申請來終止合同。因為在法律層面,只有申請辭職才有法律上的收益,而口頭辭職雖然也可以有法律上的收益,但只有得到人事部門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三,正規公司僅僅口頭離職是遠遠不夠的。雖然壹些小公司或者非正規公司僅僅通過口頭辭職就可以自動終止與公司的關系,但是在壹些正規公司,如果員工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不僅無法解除合同,還會被公司起訴要求賠償。所以在壹些正規的大公司,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壹定要書面申請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