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適齡男性公民無論是否願意參軍,都必須去兵役登記,這是法律規定的義務。但是,不代表妳去兵役登記就壹定會被征入伍。應征入伍不是強制性的,而是自願原則(基於國家法律規定的原則,如戰備需要、戰時征兵等)。
兵役登記是指依法負有服兵役義務並經過登記的男性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12,31前壹年年滿18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依法履行兵役登記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適齡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記手續時,必須如實反映自己的真實情況,不得隱瞞或者弄虛作假;當年經兵役機關登記的應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結束前,未經市征兵辦公室批準,不得出境。
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十四條國家實行兵役登記制度。兵役登記包括初始兵役登記和預備役登記。第十五條每年十二月三十壹日以前,年滿十八周歲的男性公民應當按照兵役機關的安排,進行當年第壹次兵役登記。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按照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兵役機關的安排,負責組織本單位和本行政區域內的適齡男性公民進行首次兵役登記。
兵役登記第壹次可以網上登記,也可以到兵役登記站(點)當場登記。兵役登記時,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第十六條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根據需要,可以對首次兵役登記後未服過現役,符合服預備役條件的公民進行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