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者沒有法定過錯的,用人單位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壹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解除合同,但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滿半年不滿半年的,每年支付壹年。
其中,依照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壹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1,勞動法作為維護人權、體現人文關懷的基本法,甚至被稱為西方第二部憲法。
2.其內容主要包括:勞動者的主要權利和義務;勞動就業政策和職工就業法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和解除程序的規定;簽訂和執行集體合同的辦法;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制度;勞動報酬制度;勞動衛生安全技術規程等。
3、上述內容,在壹些國家是以各種單獨的法律法規的形式出現,在壹些國家是以勞動法典的形式頒布。勞動法是整個法律體系中壹個重要而獨立的法律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