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鐵道部是否有單獨的公安、檢察、法院系統?主要職責和地方有什麽區別?

鐵道部是否有單獨的公安、檢察、法院系統?主要職責和地方有什麽區別?

說鐵道部下面有單獨的公安系統,並不準確。準確地說:

1.鐵道部有公安局,也是公安部的連環局。由鐵道部和公安部雙重管理。公安部在各鐵路局設有公安分局和公安處。其職責,簡單來說就是維護鐵路運輸安全和鐵路系統公共秩序,打擊涉及鐵路運輸的違法犯罪活動。

2.鐵道部不直接設立檢察院。鐵路局有鐵路運輸檢察院,但法律監督機關性質是審判機關,隸屬於相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不歸鐵路部門直接管轄。簡單來說,職責就是監督涉及鐵路運輸的合法活動,具體來說就是審查起訴危害鐵路運輸安全的刑事案件,批準逮捕,監督鐵路警察和鐵路運輸法院。

3.同樣,鐵道部不直接設法院,鐵路運輸法院設在鐵路局,審級相當於中級人民法院,隸屬於相應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簡單來說,職責就是負責審理和執行涉及鐵路運輸的刑事案件和民事糾紛。

  • 上一篇: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 * *與檢索點包括()。
  • 下一篇:發回二審重審是什麽意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