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稅漏稅需要拘留,只要偷稅漏稅的行為導致刑事責任。根據法律規定,行為人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同時,法律還規定,如果稅務機關出具追繳通知書,能夠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並且受到過行政處罰的,那麽行為人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01條
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扣繳義務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繳或者少繳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數額較大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前兩款行為多次實施而未處理的,按照累計數額計算。有第壹款行為,經稅務機關依法發出追繳通知書,補繳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受到行政處罰的,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但五年內因偷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兩次以上被稅務機關給予行政處罰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