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交書面評標報告後,招標人最遲應在投標有效期截止日前30個工作日確定中標人。三十個工作日不同於三十天,每周有五個工作日,相當於六周,即42天。投標截止後,必須先完成開標和評標,這需要壹定的時間。假設這個可以在2-3天內完成,那麽確定標書(確定中標人),最遲需要42天,那麽應該保證標書有效期在45天以上。保險起見,壹般設置為60天或90天。中標通知書發出後30天內,完成合同協議書的備案和簽訂,合同簽訂後五個工作日內,即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內,退還所有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貨物招標投標辦法
第二十八條招標文件應當規定適當的投標有效期,以保證招標人有足夠的時間完成評標並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投標有效期自招標文件規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起計算。在原定投標有效期結束前,如遇特殊情況,招標人可以書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標人延長投標有效期。投標人同意延長投標的,不得要求或允許修改其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但其投標保證金的有效期應相應延長;如果投標人拒絕延長投標,其投標將無效,但投標人有權收回其投標保證金。同意延長投標有效期的投標人少於三個的,招標人應當重新招標。
第三十條招標人應當確定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的合理時間。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貨物,自招標文件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之日止,不得少於2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