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逾期借閱罰款標準:
1.借閱圖書逾期不還,按規定罰款,每本書每天罰款0.10元;
2.寒暑假到期的書可以在開學後第壹周歸還,不罰錢;逾期超過壹周的,連同假期壹起罰款。法定節假日圖書借閱期順延;
3.讀者在外地出差或實習時未按期還書的,應在外出前由系辦公室出具證明(註明返校時間)並附實習人員名單,可免交罰款;
4.師生因病延遲還書,憑醫院請假證明可免於罰款;
5.出國的人會把書還清,私自帶走的,按規定要罰款。
6.如果丟失的圖書超過借閱期限,將酌情收取圖書賠償逾期罰款。
法律依據:《館藏資料丟失損毀賠償辦法》第壹條。
圖書館收藏的文獻資料是國家財產,是學校教學和科研的重要物質基礎。為保證文獻資源的完整性和系統性,保障全校師生最大限度利用文獻資源的權利,特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