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紅線壹般指各類用地的邊界線。有時壹條確定沿街建築位置的建築線被稱為建築紅線,即建築紅線。可以與道路紅線重合,也可以退到道路紅線後,但不得超出道路紅線,建築紅線外不準修建任何建築物。建築紅線又稱“建築控制線”,是指城市規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築物或構築物(如外墻、臺階等)的邊界線。任何臨街建築物或構築物不得超出建築紅線。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處理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物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已被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補償;對違章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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