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明確:補充協議應明確列出需要補充或變更的條款,並確保雙方對這些條款的理解壹致。術語應該具體清晰,避免含糊不清的表達。
雙方自願簽署:補充協議應由雙方自願簽署,不能強迫壹方簽署。雙方應在協商壹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得到保護。
合理合法的內容:補充協議的內容應合理合法,不得減輕或免除壹方的責任,也不得加重另壹方的責任或排除其主要權利。補充協議應基於互惠互利的原則,並應通過友好協商達成。
效力及沖突條款:補充協議應明確規定其效力,即補充協議成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有沖突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時間、簽字蓋章:補充協議應明確規定其生效時間,並要求雙方簽字蓋章,表示雙方同意按補充協議內容履行義務。
需要註意的是,以上只是壹些建議,補充協議的具體書寫方式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調整。如果需要寫補充協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保證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