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級黨政機關在組織選調生工作時,要註意選拔輸送有服役經歷的優秀大學生。適當提高政法幹警招錄培養制度改革試點招收退役軍人比例。
關於公務員的其他規定。
《公務員錄用條例》第十八條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國籍;
(二)年滿十八周歲不滿三十五周歲;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報考行政處罰決定審查、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人員。從事行政機關工作應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資格條件。
參考以上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退伍軍人事務部——退役大學生士兵可享受這些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