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壹個國家行使領海權時,受到習慣國際法規則的限制,即外國船舶享有不受汙染地通過壹國領海的自由。《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所有國家,無論是沿海國還是內陸國,都有無害通過領海的權利。”這就是所謂的“無害通過權”。
外國船舶要在壹國領海享有“無害通過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通過領海必須是無害的,即不會損害沿岸國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也不會違反國際法的規則。通過壹國領海時,應遵守沿海國的有關法律法規。
除了意外情況,通過領海的通道必須是連續快速的,不能隨意停下來。需要註意的是,無害通過權壹般只適用於商船,軍艦的海上航行活動是否享有這壹權利還存在壹些分歧。
領海基線(正常基線和直線基線)
內海(領海基線以內的海域,包括內海、內陸灣、內陸海峽和海岸與領海基線之間的其他海域)。
內海是內水的壹部分,沿海國家擁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權;國家對內海及其資源擁有完全的管轄權;未經沿海國同意,外國船舶不得進入內海;獲準入境的,必須從指定的開放口岸入境,並遵守相關法律。
內灣(24海裏)、歷史性海灣(如渤海灣)、內海峽(如瓊州海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