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中國簽證最新政策如下:1,2020年3月28日後簽發的各類中國簽證的所有持有人;2.2020年3月28日到期,並在“居留原因”壹欄註明“工作”、“私事”或“團聚”字樣的,可重新申請相應簽證入境中國;3.“居留事由”壹欄註明“工作”、“私事”、“團聚”等字樣的,居留許可仍然有效的,可以申請入境中國;4.外國人的居留身份證,又稱中國的“綠卡”;5.中國的外交、公務、禮遇、船員(C)類簽證可以入境,即使是在3月28日之前簽發的,只要所持中國簽證的種類符合上述四類中的任意壹類(以“種類”/“簽證種類”為準)。其次,中國駐英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俄羅斯、菲律賓、印度、烏克蘭、孟加拉國大使館已經發布公告,大意是這些國家的外國人需要持有2020年10月3日以後簽發的簽證才能進入中國;2.這些國家的外國人,如果持有在中國工作、私事、團聚的居留許可,是不允許進入中國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國家移民管理局關於允許持三種有效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的公告第壹條自2020年9月28日零時起,允許持在華工作、私事、團聚等有效居留許可的外國人入境,相關人員無需重新辦理簽證。外國人持有的上述三類居留許可在2020年3月28日零時後到期的,在來華原因不變的前提下,持有人可持到期居留許可及相關材料向中國駐外使領館申請相應簽證。上述人員應嚴格遵守中國的防疫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