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信息網絡侮辱、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第壹款第(二)項的規定,以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聚眾鬥毆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以下幾種情況:手段惡劣,如當眾談論糞便進入他的中間人群;如果侮辱造成嚴重後果,如受害人因受辱而自殺,受害人因受辱而精神失常;反復辱罵等。
在網上侮辱他人不構成犯罪,應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簡而言之,互聯網不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辱罵、恐嚇他人,也可能構成犯罪,受到處罰。所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