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互聯網上散布虛假言論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具體來說,是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的行為,足以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
3.網民要自覺抵制網絡謠言,不輕信謠言、不傳播謠言、不造謠。對於未經核實的信息,不要隨意轉發,更不要刻意捏造、改編,否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擾亂法庭秩序罪有哪些情節?
1,聚眾鬧事,沖擊法院;
2.毆打司法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
3.侮辱、誹謗、威脅司法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
4.破壞法庭設施,搶奪、毀滅訴訟文書、證據以及其他擾亂法庭秩序的行為,情節嚴重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以外,只有被告知的,才予以處理。
被害人通過信息網絡告知人民法院第壹款規定的行為,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