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壹條為了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條例》的出臺,旨在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強網絡生態治理,是建立健全網絡綜合治理體系、培育積極健康網絡文化、維護廣大網民切身利益的需要。
與其他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相比,《互聯網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條例》不僅首次以網絡生態治理的理念指導互聯網信息內容治理的各個層面和環節,而且對信息內容治理的核心對象即內容標準提出了更加系統全面的方案。
此外,《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明確,地方行政區域內的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及相關監督管理工作,由地方網信部門統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