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是表達言論自由的方式,但任何自由都有其法律邊界,即不得損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秩序、名譽、財產和他人的其他合法權益,這是中外法律規定的。突破法律界限的網絡謠言,不僅可能引起民事法律責任,還有行政法律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其次,要摒棄只要不是始作俑者,傳播謠言就無所謂的錯誤觀念。
擴展數據:
人大代表:繼續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
近年來,網絡謠言屢見不鮮,人大代表建議繼續加大打擊力度,提高其違法成本。
現在自媒體時代,每個人都可以自己說話,但是同壹張網上的人素質參差不齊,信息的真實性很難保證。俗話說,“造謠壹張嘴,造謠壹條斷腿。”廣大網民壹定要註意此類信息的來源,多選擇官方渠道的信息,關註政府網站和主流媒體新聞,不要盲目相信其他非官方的商業媒體和自媒體。
所以網絡運營平臺和執法部門都應該積極介入此事。平臺首先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及時回應受害者的投訴舉報,處置違法作者,杜絕違規行為,還網絡空間壹個清朗,還老科學家壹個幹凈。
報紙——散布楊振寧死亡假消息的博主不再自己寫博客了。如何遏制網絡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