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
承認和平建國的基本原則,同意通過對話解決所有爭端。
長期合作,堅決避免內戰,建設獨立自由富強的新中國,徹底實行三民主義。
迅速結束政治訓練,實行憲政。
迅速召開政治協商會議,討論國民大會等問題,然後作出決定,制定新憲法。
中國* * *產黨承認蔣介石和南京國民政府在中國的合法領導地位。
十月十日協議是國民政府和中國代表的會議記錄。1945年8月29日至10年10月60日,以毛澤東為團長的中國* * *生產黨代表團在渝與國民黨政府代表舉行談判。經過43天的談判,政府與中國代表的會談紀要於10年6月29日簽署,即。
會議記錄包括65,438+02個問題,涉及和平建國的基本政策、政治民主化、國民大會、人民自由、政黨合法化、特務機關、釋放政治犯、地方自治、軍隊國有化、解放區地方政府、背叛和偽造以及投降。這12的問題中,只有幾個問題達成了協議,而在軍隊和解放區政權這兩個根本問題上,還沒有達成協議。
《十月十日協定》發表後不久,蔣介石就公開撕毀了它。盡管如此,《十月十日協定》的簽訂意義重大,它教育了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中間勢力,使中國* * *產黨的主張獲得了國內外輿論的廣泛同情和支持,使國民黨當局處於被動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