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采購人員不壹定有健康證。首先我們來看《食品法》的規定。根據《食品衛生法》的規定,食品生產經營是指壹切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在我們討論的這種情況下,它不僅包括現代中國茶葉店的商店相關人員,還包括采購人員。如果代購人員在沒有個人健康證明的情況下從事食品的運輸,是違反《食品法》的。
第二,長途運輸容易滋生細菌,影響人的健康。另外,我們都知道食物是有壹定保質期的。雖然有些食品標註了最佳使用日期,但是我們要明確食品是有壹定保質期的。跨省采購涉及食品生產經營中的收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奶茶經過漫長的長途運輸,容易發生質變,滋生細菌,對當事人的健康造成嚴重危害。
第三,屬於非法經營行為。從大的方面來說,這種代購行為,因為已經脫離了相關部門的監管,實際上已經擾亂了市場的秩序,所以這種行為屬於非法經營行為,雖然現在情節並不嚴重。如果任由這種情況按時發展,相關部門可以依法查處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