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680條
禁止高息放貸,借貸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壹年期貸款市場牌價4倍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七十五條
以放貸為目的,向金融機構借入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